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三会一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 会议性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支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问题。
二、召开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书记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参会人员
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骨干参加。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
1.宣传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工作部署;
2.支部建设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方案;
3.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的分析和加强思想工作的措施;
4.骨干配备、组织调整等;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员的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的工作;
6.奖励和处分;
7.党费开支计划;
8.共青团支部的建设;
9.讨论决定由其他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会议流程
1.会前准备
(1)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
(2)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
(3)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意见。
2.召开会议
(1)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宣布开会,讲明议题;
(3)支委展开讨论;
(4)书记归纳支委意见;
(5)进行表决。
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
3.贯彻落实
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必须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六、会议要求
1.会议举行前提。有超过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若人数不够而又必须议事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连线现场进行表决。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不设副书记的由书记确定,并提前通知支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改动。
3.做好会议准备。会前做好调查研究、通气酝酿,不开无准备的会,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会议时间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问题。
4.会上每个委员畅所欲言,杜绝“一言堂”现象。
5.遇有不同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6.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
7.执行决议要有分工、有检查、有汇报,杜绝“决而不行”。
8.研究党员发展、奖惩等事项,要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并逐个表决。
9.特殊会议做好保密工作。对不宜公开或扩散的会议内容和情况,要教育委员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
10.做好会议记录。明确一名委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