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任务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启发和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关注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及时纠正错误认识,疏通思想障碍,处理矛盾问题,营造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关心党员群众工作生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
1.加强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好双周党员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吸收全体教职工参加1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师生学习党的理论、发展战略、形势政策、法规制度等,提高党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综合发展水平。
2.宣传解读重点工作、政策制度。注重对校院、系室(中心)、班级等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新出台的政策制度的宣讲、解读,促进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共同努力的自觉性,从而形成合力,在推动事业发展的同时师生获益。
3.开展寓教于乐主题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庆纪念活动、文体活动等,将严肃主题融入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增强育人实效。
4.关注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采取观察、随机交流、谈心、座谈、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及师生思想动态,分析可能引起思想波动的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引导疏通、解决问题。
5.关注网络舆情。关注师生网络社交媒体,随时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引导不当言论、不良倾向,防范宗教渗透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6.听取党员、师生意见建议。支委成员每学期至少要与支部党员谈一次话,党员每月至少要与自己联系的群众深入交流一次,在增进沟通和感情的同时,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采纳施行,涉及到政策层面的应报学院研究。
7.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家访、慰问等途径,了解支部党员的家庭状况,对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或出现临时困难的党员家庭进行帮扶,同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组织温暖送到心坎上。
三、必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情形
1.工作岗位调整、职责任务变化时;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但未获通过时;
3.年终津贴发放、对分配办法想不通时;
4.评先评优落选、年度考核、综合测评及民主评议不理想时;
5.对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或对校、院出台的制度、政策持有不同意见时;
6.因各方面工作改革利益受到触动时;
7.家庭发生经济困难、矛盾或重大变故时;
8.思想情绪低落或患病时;
9.内部出现矛盾与不团结不和谐苗头时;
10.线下或线上出现发牢骚、传播负能量言论时;
11.听到对某人思想、工作、道德、廉洁等方面不良反映时;
12.对党员发展、奖助学金评定结果等有异议时;
13.在专业学习、人际交流、心理等方面遇到困难和障碍时;
14.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或处分时;
15.面临退休或遇到其他影响工作学习生活及情绪波动的问题时。
四、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与考核
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及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把握正确导向,带头做好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副书记或支委成员都肩负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要全力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党支部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