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我院学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五有五自型”组织建设,加快“五有”人才培养进程,着力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表率作用,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材苑先锋”评选,对先锋集体、个人进行宣传表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读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及其所在集体。
二、评选奖项
(一)材苑先锋集体
1.“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
2.“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
3.“五有五自型”·先锋宿舍
(二)材苑先锋个人
1.材苑“五有”先锋——头雁先锋
2.材苑“五有”先锋——创新先锋
3.材苑“五有”先锋——笃学先锋
4.材苑“五有”先锋——实践先锋
5.材苑“五有”先锋——修身先锋
三、评选条件
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具体见各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集体、个人申报
拟申报集体或个人于12月19日前以班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上交至13号教学楼152室(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为12月19日晚7:00-9: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送学院审批。
注:
(1)先锋集体申报材料包括:相关申请表及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版)。
②先锋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相关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版)。个人申报材料需先上交至班级审议,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至学院。
2.学院评议
学院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成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班级导师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于12月22日根据申请人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获奖名单。
3.名单公示
获奖名单在院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
4.表彰大会
学院于12月30日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
学院为所有获奖集体、个人授予荣誉称号,进行通报表扬,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其先进事迹。
(一)材苑先锋集体
1.学院每年评选出5个“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分别颁发荣誉奖牌和1200元班级建设基金。
2.学院每年评选出5个“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分别颁发荣誉奖牌和1000元团支部建设基金。
3.学院每年评选出20个“五有五自型”·先锋宿舍,分别颁发荣誉奖牌和300元宿舍建设基金。
(二)材苑先锋个人
学院每年评出材苑“五有”先锋——头雁先锋、创新先锋、笃学先锋、实践先锋、修身先锋各10名,为其颁发米乐app官方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苑先锋”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五有”先锋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评选办法登记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五有五自型”·先锋宿舍评选办法(修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