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米乐app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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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管理员 阅读 139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淄博天之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天之润”奖学金,为管理使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刻苦,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所在班级前20%;且在践行“五有人才”要求方面表现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责任担当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学院产生一定影响。

  2.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活动,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或获学校学生科技创新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突出,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者。

  4.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校级以上奖励,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社会效益。

  5.具有文体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和体育活动,多次组织院内文艺活动,或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校运动会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填写《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班级汇总本班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申请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填写《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汇总表》,并在班级全体同学范围内进行评议。

(三)学院评议。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天之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

(四)公示确定。学院将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奖学金评审委员负责做好奖学金的管理、评审和监督工作。

(二)奖学金共评选20名,每名获奖者颁发米乐app官方的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追回所得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材料提交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本周五(112021:00前将附件2—3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于本周五(112019:00—21:00将附件2的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13教120教室。

附件:  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docx   

           附件2: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材料学院“天之润”奖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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