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激发学院学生专业学习热情,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更多高水平人才,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科)特出资贰拾万元在我院材料化学专业设立奖助学金。为规范使用上述资金,根据设立者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助学金名称与组织机构
1.1 奖助学金名称为“华信高科奖助学金”。
1.2 设立“华信高科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学工办工作人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条 奖助学金奖助对象
1.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化学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团队。
第三条 奖助学金设置类型、金额及分配比例
3.1奖助学金设置类型包括“华信高科优秀学生奖助学金”、“华信高科毕设专项奖学金”“华信高科材苑先锋奖学金”。
3.2 奖助学金设置金额每年人民币4万元整,分配比例如下:
⑴ “华信高科优秀学生奖助学金”1.3万元,用于奖励学院材料化学专业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其中,奖学金0.8万元,每人每年1000元,8人,助学金0.5万元,每人每年1000元,5人。
⑵“华信高科毕设专项奖学金”1.0万元,用于奖励学院材料化学专业进入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5人(如无符合条件学生,将转入下一年专项奖学金)。
⑶“华信高科材苑先锋奖学金”1.7万元,用于奖励学院优秀学生团队。其中,先锋班级5个,每个班级1200元;先锋团支部5个,每个团支部1000元;先锋宿舍20个,每个宿舍300元。
⑴、⑵类奖助学金可重复申请。
第四条 评选条件
4.1 “华信高科优秀学生奖助学金”
4.1.1 优秀学生奖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材料化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⑶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位列专业前30%,无不及格成绩。
4.1.2 优秀学生助学金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材料化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⑶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校园绿卡。
⑷学习成绩、综合考评均列专业前50%,无不及格成绩。
4.2 “华信高科毕设专项奖学金”
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材料化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⑵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研究工作在华信高科组织开展。
4.3“华信高科材苑先锋奖学金”
我院在读大二及以上年级的集体,分为“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五有五自型”•先锋宿舍。
4.3.1“五有五自型”·先锋班级
近一年内班级成员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班级自我制定的发展目标明确,可行性高,一年内班级朝着目标不断努力并取得优异成绩。
⑵班级自我制定的组织公约及规章制度全面规范,班级成员认真执行且富有成效。
⑶班级自我选树的学生典型在班级内有较高信服力,能够发挥表率作用,为班级成员树立榜样。
⑷班级具有富有特色的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⑸学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班风良好。
⑹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帮互助,取长补短,近两学期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均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0%。
⑺班级成员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班级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关系融洽。
4.3.2“星级团支部”·先锋团支部
近一年内团支部成员无严重违纪现象,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按时完善星级团支部记录册。
⑵支部委员能经常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向上级组织汇报,针对性开展工作;支部成员间团结互助,向心力和凝聚力强。
⑶团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实时更新学习及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氛围浓厚,支部成员学习成绩突出,不及格人数每学期均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30%。
⑷团支部具有富有特色的品牌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主题团日活动立项并取得优异成绩。
⑸团支部及时完善到梦空间团日活动,积极投稿至校内外各媒体平台且效果良好。
4.3.3“五有五自型”·先锋宿舍
近一年内宿舍全体成员无纪律处分,宿舍成员积极进行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卫生成绩优异,宿舍氛围和谐,团结友爱且满足下列条件:
⑴宿舍有明确的整体发展目标与个人发展目标,按计划落实发展目标,在各方面表现优异或取得一定成果。
⑵宿舍内有共同遵守的组织公约,公约内容合理、全面,公认度高,且有督促遵守的方法手段。
⑶宿舍制定完善的卫生值日制度并严格落实,一年内宿舍卫生成绩不及格次数不超过2次。
⑷宿舍有明确的先进典型,典型认可度高,榜样示范作用强,带动同宿舍成员进步。
⑸宿舍每学期至少开展一个自创学习、创新等类型活动,积极参加班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宿舍建设类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⑹宿舍成员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风端正,近一学年内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2人次。
第五条评审程序
5.1“华信高科”奖学金每年12月份评定一次。
5.2 符合条件的集体或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班级按评选条件推荐到学院,学院审核后,组织申报人填写推荐登记表,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奖励对象。
5.3奖励对象名单报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审核,无异议后,在全院进行公示,由华信高科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学金,并将个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发放与管理
6.1在规定的时间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或团队。
6.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奖励:
违反校纪、校规及法律受到处分者;获得者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不良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提交时间:有意向报名的集体或个人将所需材料于12月13日前送至13号教学楼120教室(附件1-5提交纸质版,收集时间为12月13日晚7:00-9:00,附件6-10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16748109@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奖项名称”)。
附件:关于开展材料学院“华信高科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