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征兵工作改革,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军,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国家启动了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毕业生预征入伍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2014届大学毕业生与在校生。
二、预征年龄
专科为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应届毕业生本人先在“学信网”(网址)注册后,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分管毕业生工作的辅导员核对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不用加盖任何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毕业生初检随毕业体检同时进行。
4、各学院于6月10前收齐《直招士官预征对象登记表》等交到校武装部;6月22日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统一交到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张生元老师处。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于毕业生离校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五、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入伍预征工作,落实征集工作要求。入伍预征工作负责人名单请于5月24日前跟帖回复。2014届毕业生经初检初审合格,确认为预征对象的计入学院就业率。
2、6月2日至6月8日为应征入伍宣传周,每个学院要通过展板、学院网站、qq群等媒介组织入伍预征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在毕业班级开展“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入伍预征信息,在毕业生中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3、毕业生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出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预征工作任务。
六、征兵公告
1、2014年直招士米乐体育官网app入口官网上报名于2014年4月10日开始,将于2014年6月15日截止。
2、网上报名2014年4月10日开始,2014年8月5日截止。
3、在校生入伍预征的办法和程序同应届毕业生相同。
说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参照2013年开展,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将及时通知大家。
附:1、预征报名流程
2、填写信息有关说明
3、入伍预征宣传标语
4、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
5、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附件:
武 装 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